大理州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特勤看護支隊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切實加強大理州監(jiān)察委員會對被留置人員的看護工作,實現看護隊伍標準化、規(guī)范化和專業(yè)化要求,確保依法依規(guī)依紀安全文明開展審查調查工作,經報請州委、州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在大理州監(jiān)委、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大理州公安局決定面向全州公開招聘特勤看護支隊120名警務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照《大理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管理辦法(試行)》實施。
二、招聘崗位職責及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崗位為大理州公安局特勤看護支隊警務輔助人員,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主要工作職責為協(xié)助大理州監(jiān)委開展對被留置人員的看護工作及做好看護任務期間的相關工作;在大理州監(jiān)委無看護等任務時,由大理州公安局統(tǒng)一管理使用。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共計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20名(男性100名,女性20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18日至2001年4月18日出生)。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戶籍地為大理州或常住在大理3年以上。
5、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 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兩眼裸視力均在 4.5以上,男性身高 1.65 米以上,女性身高 1.56 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退伍軍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yè)生和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在成績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處罰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輔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
8、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9、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0、大理州監(jiān)委、大理州公安局認為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決定聘用、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4月19日至4月23日(節(jié)假日、周末照常接受報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zhèn)鶴慶路66號(大理州公安局后院警察之家二樓辦公室輔警報名點)。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不允許代報,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現場報名時,須攜帶1寸免冠證件照片4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需正反面復印)、戶口本、居住證明(或居住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現場填寫《大理州公安局特勤看護支隊警務輔助人員招錄信息登記表》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應聘人員相關信息將錄入計算機管理。
(二)資格審查
大理州監(jiān)委、大理州公安局成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依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體能測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電話通知提前到達指定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計算。
(四)面試
由大理州監(jiān)委、大理州公安局組成的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面試,對通過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進行測試。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按照聘用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政審
體檢結束后,由大理州監(jiān)委、大理州公安局派員組成審查組,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政審。向應聘人員所在村社、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書面函詢現實表現以及家庭背景審查,并到相關部門查閱應聘人員人事檔案。對在政審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政審階段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決定聘用
由大理州監(jiān)委、大理州公安局組成的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政審情況,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擬招聘人員。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擬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擬招聘人員須與原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續(xù)管理
聘用人員工資和“五險”總額為3500元至4000元。被聘用人員實行半軍事化管理,相關管理、紀律要求以及定級晉級按《大理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在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發(fā)出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應聘人員不能按時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872—2319685(大理州監(jiān)委),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2-2142217(大理州紀委駐州公安局紀檢組),0872—12389(大理州公安機關舉報投訴平臺)。
咨詢電話:0872-2142129,2142346,聯(lián)系人:楊警官。
本公告由大理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大理州公安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