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2020年度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
森林專業(yè)撲火隊隊員公告
因森林撲火工作需要,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季節(jié)性森林撲火隊隊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招聘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德才兼?zhèn)涞膬?yōu)秀人員。
二、招聘人數(shù)
季節(jié)性森林撲火隊隊員30名。
三、崗位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具有較好的道德修養(yǎng);
(二)服從領導、服從軍事化管理,自我控制、約束力強;無不良嗜好、無犯罪前科劣跡、無復雜社會關系;能吃苦耐勞、有較強責任心,能集中統(tǒng)一食宿,能勝任森林撲火工作及其它相關任務。
(三)戶籍不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中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警校、體校畢業(yè)生、有撲火工作經(jīng)歷者、有特殊技能者及建檔立卡貧困戶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1969年-2001年出生)有豐富撲火經(jīng)驗和相關工作經(jīng)歷者,年齡可適當放寬至55歲(1964年出生);
(五)身體健康,具備履行撲火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傳染病及精神病史。
(六)持有C1至A1機動車駕駛證,年齡在25-50周歲、駕齡在5年以上,技術熟練,駕駛記錄良好;從事過森林防火車輛駕駛工作經(jīng)歷者、A1、A2、A3、B1、B2機動車駕駛證者,優(yōu)先錄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辭退、開除的;
4、不服從軍事化管理,不能做到集中統(tǒng)一食宿者;
5、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四、用工方式:勞務派遣。
五、薪酬待遇及工作時間
聘用期:2019年12月01日至2019年06月15日,其中,試用期一個月。薪酬、社保按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3600元/人/月(含工資、單位和個人部分社保)。
工作時間:按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的有關規(guī)定和市級森林撲火專業(yè)隊管理辦法執(zhí)行。
六、招聘方式
按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 11月22日;
上午8:30 -11:30時,下午14:30 -17:30時。
2、報名地點:玉溪市紅塔區(qū)明珠路16號(原高快客運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劉玉瑩,電話:13988459009)、104室(唐雯,電話:18088917707)。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機動車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上交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并如實填寫《報名表》。退役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資格與招聘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報名和招聘資格。
5、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每人交報名費20元。
(二)面試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進入面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語言表達、自我情緒控制、舉止儀表、人際交往、綜合分析判斷與概括能力、應變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
(四)體檢、政審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行業(yè)用工特點體能要求執(zhí)行。
2、政審:由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和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家庭情況等進行全面政審。
(五)人員聘用及管理
1、人員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根據(jù)崗位需要職數(shù)及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情況決定聘用,并與聘用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人員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和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負責,崗位職責、作息制度、績效考核依照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和市級森林撲火專業(yè)隊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
報名者需對照本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報名相關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將立即取消其應聘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未盡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6226&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