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安全技術措施-云南電工知識分享
電器安全技術措施-云南電工知識分享
(1)、供電系統(tǒng)應安裝漏電裝置。向移動高壓電力設備供電的變壓器應采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方式,且中性線不得引出;當采用中性點經限流電阻接地方式供電時,必須將變壓器接地和移動設備外殼用架空線或電纜接地線連接起來。向固定設備供電的變壓器,一般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方式,固定設備外殼必須直接重復接地。
(2)、在帶電導線、電氣設備及油開關附近,不得有引起電氣火災的熱源。
(3)、每班必須安排專職電工進行電器設備的完好處理,機電隊長負責監(jiān)督檢查,達不到完好標準有權停止生產。
(4)、機電設備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完好,否則立即更換。
(5)、 嚴禁帶電檢修、搬移設備。搬移時必須將所有的開關把手打在斷電位置,并掛上“有人作業(yè)、不得送電”的標志牌。
(6)、 機電設工種人員和機械設備司機必須堅持上崗,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轉載機的停開必須以電鈴為信號進行聯(lián)系,并規(guī)定;一聲停,二聲開,機投機尾必須打好壓柱,拆除、移動時必須斷電 ,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人員乘坐,嚴禁用拉運物料和設備。司機嚴禁站坐在設備正前方操作,操作時必須注意力集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停機由專人處理。
(7)、電纜和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掛在巷道兩邊,相互之間應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
(8)、 井下供電設施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十不準”電器設備實行“三專兩閉鎖”堅決杜絕電器失爆。
(9)、井下電鉗工必須嚴格按《安全規(guī)程》和《電鉗工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10)、井下工作面設備杜絕失爆,并按規(guī)定進行整定。
(11)、 電器設備停電檢修、搬遷等作業(yè)時,必須遵守停電、驗電、放電、架設接地線和裝設遮攔等項規(guī)定和要求。
(12)、通訊和信號電纜應同電力電纜分掛在巷道兩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
(13)、電纜與設備連接處必須防潮密封,電纜芯線的連線應用套管夾緊或用焊錫接頭。接頭處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接觸電阻不得大于800μΩ。
(14)、電氣設備的接地部分必須用單獨的接地地線與接地裝置相連接,不得將多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串聯(lián)接地。
(15)、嚴禁用金屬管道以及電纜鉛護套作為接地極。
(16)、操作電氣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非專職和非值班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②、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