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消防設施操作員技能培訓-消防設施操作員在哪里報名考試?
[日期:2022-07-04] 來源:云南技能培訓網 作者:云南技能培訓網 閱讀:630次
1.滅火器設置的一般要求
1)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2)對有視線障礙的滅火器設置點,應設置指示其位置的發(fā)光標志。
3)滅火器的擺放應穩(wěn)固,其銘牌應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4)滅火器不宜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當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滅火器設置在室外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5)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2.滅火器的基本配置一般要求
1)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
2)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于5具。
3)當住宅樓每層公共部位建筑面積超過100㎡時,應配置1具1A的手提式滅火器;每增加100㎡,增配1具1A的手提式滅火器。
4)同一配置單元配置的不同類型滅火器,其滅火劑類型不屬于不相容的滅火劑。
5)配置單元內的滅火器類型、規(guī)格、滅火級別和配置數量符合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檢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要求。
6)滅火器類型與其場所的火災種類相匹配。
3.滅火器配置設計的計算單元劃分
1)當一個樓層或一個水平防火分區(qū)內各場所的危險等級和火災種類相同時,可將其作為一個計算單元。
2)當一個樓層或一個水平防火分區(qū)內各場所的危險等級和火災種類不相同時,應將其分別作為不同的計算單元。
3)同一計算單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區(qū)和樓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