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生產培訓:隔爆設施防止煤塵爆炸措施
[日期:2023-03-14] 來源:云南技能培訓網(wǎng) 作者:云南技能培訓網(wǎng) 閱讀:354次
1、礦井開采煤層具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
2、礦井的兩翼與井筒相連通的主要大巷、相鄰采區(qū)間的進,回風巷、相鄰煤層之間必須設置主要隔爆棚。
3、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煤和半煤巖掘進巷道、煤倉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采用獨立通風并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巷道設置輔助隔爆棚。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煤和半煤巖掘進巷道至少上2組隔爆水棚(袋),每組距離不大于200米。
4、隔爆水棚應設在直線巷道內,巷道頂板要平整,與當?shù)赖慕徊婵凇⑥D彎處的距離要保持50—75米,與風門的距離大于25米,水棚去內的巷道斷面應與其前后20米的巷道斷面一致。
5、主要隔爆水棚必須采用容量不小于60L的水槽,棚區(qū)長度不小于30米;輔助隔爆水棚的棚區(qū)長度不小于20米;采掘面的隔爆水棚要及時移動,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離在60—200米范圍。
6、主要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400L/m2,輔助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200 L/m2,水量不足時要及時加水。
7、隔爆水棚必須按標準在巷頂進行橫向安設,實行掛牌專人管理,棚架要固定,槽袋規(guī)格統(tǒng)一,擺掛整齊,水袋不得用鐵絲固定。隔爆水棚的說明牌要懸掛于進風側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頂板中部,牌上標識內容齊全。
8、因條件限制設分散式水棚、巖粉棚時執(zhí)行《防塵規(guī)定》相關要求。巷道內應按《防塵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撒布巖粉。
9、每周至少檢查1次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shù)量、水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