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的可靠性對與火災防控至關重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竣工后,建設單位應負責組織施工、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進行驗收,對系統設計和施工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必要的系統性能測試,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驗收時,需按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guī)范》GB 50116設計的各項系統功能為依據,對系統中下列裝置的安裝位置、施工質量和功能等進行驗收:1、火災報警系統裝置(包括各種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顯示器等);2、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含消防聯動控制器、氣體滅火控制器、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消防應急廣播設備、消防電話、傳輸設備、消防控制中心圖形顯示裝置、模塊、消防電動裝置、消火栓按鈕等設備);3、自動滅火系統控制裝置(包括自動噴水、氣體、干粉、泡沫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裝置);
4、消火栓系統的控制裝置;
5、通風空調、防煙排煙及電動防火閥等控制裝置;
6、電動防火門控制裝置、防火卷簾控制器;
7、消防電梯和非消防電梯的回降控制裝置;
8、火災警報裝置;
9、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裝置;
10、切斷非消防電源的控制裝置;
11、電動閥控制裝置;
12、消防聯網通信;
13、系統內的其他消防控制裝置。
在一般的項目驗收中,各類設備的種類和數量較多,系統中各裝置的安裝位置、施工質量和功能等的驗收數量又應該滿足哪些要求呢?1、各類消防用電設備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裝置,應進行3次轉換試驗,每次試驗均應正常。
2、火災報警控制器(含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應按實際安裝數量全部進行功能檢驗。消防聯動控制系統中其他各種用電設備、區(qū)域顯示器應按下列要求進行功能檢驗:(3)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臺者,按實際安裝數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臺抽驗;(4)各裝置的安裝位置、型號、數量、類別及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3、火災探測器(含可燃氣體探測器)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模擬火災響應(可燃氣體報警)和故障信號檢驗:(1)實際安裝數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驗20只(每個回路都應抽驗);(2)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0只,每個回路按實際安裝數量10%~20%的比例進行抽驗,但抽驗總數應不少于20只;(3)被檢查的火災探測器的類別、型號、適用場所、安裝高度、保護半徑、保護面積和探測器的間距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4、室內消火栓的功能驗收應在出水壓力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條件下,抽驗下列控制功能:(2)消火栓處操作啟泵按鈕,按5%~10%的比例抽驗。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guī)范》GB 50084的條件下,抽驗下列控制功能:(2)水流指示器、信號閥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30%~50%的比例進行抽驗;(3)壓力開關、電動閥、電磁閥等按實際安裝數量全部進行檢驗。6、氣體、泡沫、干粉等滅火系統,應在符合國家現行有關系統設計規(guī)范的條件下按實際安裝數量的20%~30%的比例抽驗下列控制功能:(2)與固定滅火設備聯動控制的其它設備動作(包括關閉防火門窗、停止空調風機、關閉防火閥等)試驗1~3次。5樘以下的應全部檢驗,超過5樘的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20%的比例,但不小于5樘,抽驗聯動控制功能。8、防煙排煙風機應全部檢驗,通風空調和防排煙設備的閥門,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的比例,抽驗聯動功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報警聯動啟動、消防控制室直接啟停、現場手動啟動聯動防煙排煙風機1~3次;(2)報警聯動停、消防控制室遠程停通風空調送風1~3次;(3)報警聯動開啟、消防控制室開啟、現場手動開啟防排煙閥門1~3次。應進行1~2次手動控制和聯動控制功能檢驗,非消防電梯應進行1~2次聯動返回首層功能檢驗,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10、火災應急廣播設備,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的比例進行下列功能檢驗。(1)對所有廣播分區(qū)進行選區(qū)廣播,對共用揚聲器進行強行切換;(1)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的對講電話分機進行1~3次通話試驗;(2)電話插孔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的比例進行通話試驗;(3)消防控制室的外線電話與另一部外線電話模擬報警電話進行1~3次通話試驗。應進行1~3次使系統轉入應急狀態(tài)檢驗,系統中各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均應能轉入應急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