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礦山安全員培訓:如何強化煤礦頂板安全管理?
礦山安全員工作內容:
負責定期對礦山企業(yè)勞動者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參與制定礦山作業(yè)場所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檢查職工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對危及工人生產的重大事故隱患,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
了解作業(yè)場所勞動安全條件變化,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在危及作業(yè)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下,立即通知現場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范措施,負責事故和違章違紀的統計上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23條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考核合格后發(fā)給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如建筑施工安全員要參加住建系統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取證;道路運輸單位安全員要參加交通運輸系統安監(jiān)部門組織的培訓取證;危險品、礦山及其他單位安全員取證由政府安監(jiān)局負責。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地下礦山)安全員管理人員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qū)或者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yè)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yè)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金屬非金屬礦山(地下礦山)安全員管理人員報名資料:
1、本人復印件(正反兩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張;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
如何強化煤礦頂板安全管理
煤礦頂板安全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礦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為了深刻吸取近年來煤礦頂板事故教訓,堅決遏制煤礦頂板事故發(fā)生,必須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強化煤礦頂板安全管理。以下從多個方面詳細探討如何強化煤礦頂板安全管理。
一是強化地質預測預報工作。在工作面回采前和在掘進工作面開掘前,必須查明煤層及其頂底板巖性,編制地質說明書。
二是加強急傾斜煤層的開采管理。開采傾角大于25°或者直接頂不穩(wěn)定的煤層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三是加強炮采(高檔普采)工作面頂板管理。在炮采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中應明確一次起爆的范圍,在高檔普采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中應明確臨時支護距采煤機滾筒的最大距離。對新暴露的頂板應當及時進行臨時支護,頂板破碎時應當將頂梁上方空隙塞緊、背實。單體液壓支柱初撐力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在工作面回采結束或者金屬頂梁和單體液壓支柱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后,必須對金屬頂梁和單體液壓支柱進行檢修并進行壓力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在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的超前壓力影響范圍內必須按規(guī)定加強支護。
四是加強巷道支護設計。按照“一巷一設計”原則,從設計源頭統籌考慮掘進巷道的用途、使用年限、通風瓦斯治理工程、設備運行及安全等需要,對巷道斷面、支護形式、巷道尺寸等相關設施進行一次設計、一次施工到位,做到一次成巷。在編制錨桿支護設計前,必須開展現場調查和圍巖地質力學評估,探明圍巖結構,測定巖石物理力學參數,并進行圍巖分類。巷道掘進過程中應當實行錨桿逐排、錨索逐根編號管理,建立“班組自檢”“區(qū)隊日檢”和“礦井抽檢”三級質檢制度。
五是加強頂板永久支護。新掘巷道推廣綜掘工藝,優(yōu)先選擇錨(索)網噴+全斷面鋼帶支護方式,圍巖穩(wěn)定性差、受采動影響等巷道,可綜合采取架棚、錨索梁等加強支護措施,采用套棚、挑棚支護的受采動影響的修復巷道,必須注漿加固。
六是煤礦應當強化特殊地段支護。架棚巷道前探支護必須緊跟工作面迎頭,前探梁不得少于2根,且背板厚度、長度、寬度必須能夠有效防護作業(yè)空間。容易片幫或大面積垮幫的巷道,必須做好幫部的臨時支護。綜采工作面上下端頭優(yōu)先采用液壓支架進行支護,其他采煤工作面“兩巷”為架棚巷道的,上下端頭必須采用加強支護。
七是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及圍巖觀測制度。敲幫問頂工作必須指定經驗豐富的人員。站在安全位置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由外及里,由頂及幫。
八是加強煤礦在斷層、破碎帶頂板管理。煤礦在斷層、破碎帶布置巷道時,應當采取超前治理措施,采煤工作面存在落差大于1.5m,沿工作面方向大于3m的斷層破碎帶,必須現場查勘制定專項措施。采掘過程中遇未探明的斷層等地質構造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經現場查勘后,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后并現場落實。
九是嚴禁單體支柱放頂煤開采。
十是及時編審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強化培訓和督查,確保措施落到實處。